近日,教育部印發《關于進一步減輕中小學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對深化中小學教師減負工作作出系統部署。該通知立足教師減負工作,從嚴格規范發文審核、清單管理督查檢查、優化社會事務進校園“白名單”制度、嚴控借調借用教師、精簡數據填報、完善課后服務保障、健全監測核查及強化部門工作協同方面提出8條措施,特別強調嚴禁強制師生參與和教育教學無關活動。
教育部教師工作司相關負責人介紹,《通知》的主要內容可概括為3個方面。
第一,嚴控外部干預。以剛性約束為學校和教師劃界,嚴禁強制師生參與和教育教學無關活動,抵御非教育教學事務過度侵擾。建立審核與清單制度,通過涉校涉師發文審核機制、社會事務進校園“白名單”和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清單管理,從源頭過濾無關任務。嚴禁轉嫁與變相攤派,對基層困惑的各類涉師負擔問題進行明確規范,如對教師假期值班、社會考試監考、校園外開展活動、社會調研、教師培訓等予以規范,嚴控借調借用教師,保障教師從事主責主業。
第二,優化內部治理。聚焦教育系統內部,通過技術賦能與規范流程為教師松綁。推進數據共享與平臺整合,升級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,推動“一網統管”“基層一表通”,實現數據一次采集、多方共享,大力糾治重復填報、多頭報送問題。嚴格管理面向教師的政務應用程序,定期清理涉師政務App,嚴禁強制打卡、積分排名等,杜絕“指尖上的形式主義”。健全課后服務保障,嚴禁隨意擴大范圍,保障教師課后服務合理待遇,明確不得與教師職稱評定、評優評先等硬性掛鉤,維護教師合法權益。
第三,強化監督問責。壓實主體責任,健全教師減負監測核查機制,強化多部門協同治理,發現一起查處一起,保持教師減負高壓態勢。建立立體監測網絡,將減負納入督導評估、責任督學及網絡巡查范圍,設立監測點和監測員隊伍,并鼓勵第三方參與。暢通問題反饋渠道,建立省市縣三級監督舉報平臺,強化“接訴即辦”和問題整改閉環管理,對問題頻發地區下發督辦單、約談通報。推動多部門協同治理,強調發揮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作用,將教師減負與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、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等工作統籌推進,協同紀檢監察、網信、公安等部門強化監督和輿情引導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精準施策,確保減負措施落到實處、取得實效,切實維護教師職業尊嚴和合法權益,為加快建設教育強國提供堅強師資保障。